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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2016-05-31 16:33:56 浏览:() 字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水平,经研究,现就开展2016年度促进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一)江苏省中学理科实验教学说课比赛;

(二)江苏省小学科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

(三)江苏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教师实践教学比赛。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根据有关活动方案(见附件),认真落实,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切实推进学校实验实践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实验课程,努力提高教师的实验操作技能,更好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附件:1. 江苏省中学理科实验教学说课比赛方案

2. 江苏省小学科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方案

3. 江苏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教师实践教学比赛方案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520


附件1

江苏省中学理科实验教学说课比赛方案

一、比赛目的

促进教师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的探索和研究,鼓励教师对实验方法和教学设计进行改进创新,在教学中为学生创设更丰富科学的实验情境,呈现直观清晰的实验现象,增强学生对科学知识的感性认知和探究性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中学理科实验教学的水平。

二、参赛对象

比赛分初中物理、化学和高中物理、化学共四个学科组进行,每市每学科推荐2名教师参加比赛。

三、说课要求

1.说课要点:实验教学目标、实验内容设计、实验方法设计、教学过程设计、教学反思与自我评价。

2.说课重点:实验创新及其在教学中的融合应用,体现实验教学设计思想与效果,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

3. 说课时间:10分钟。

4. 说课表述:以PPT文稿演示,语言流畅,表述清晰。

5. 实验操作:规范、熟练,效果明显(如受时间、器材等限制无法现场完成操作,可以视频、图片等形式展示)。

四、比赛组织

由省装备中心负责制定比赛规则、命题并组织实施。

五、奖项设立

每学科组设一等奖7名、二等奖12名、其余为三等奖。

六、时间安排

20169月中旬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

江苏省小学科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方案

一、比赛目的

教师的实验教学技能是落实课程目标、完成小学科学教学的必备条件和基本保证,为鼓励小学科学实验教师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方案设计、器材准备、实验教学、数据记录、结果分析及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等有关技能,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小学科学实验教学水平。

二、参赛对象

全省小学科学教师。

三、比赛内容

依据《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和现行《小学科学》教材,并参考《小学科学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教师以下技能:

(一)使用常规实验仪器,按要求装配实验装置并准备实验,安全、有序地完成实验,排除实验中的故障;

(二)根据教学需要,用日常生活中易获取的材料设计新的实验,对常规实验进行改进;

(三)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并解决学生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四)通过实验达成教学目标。

四、比赛方式

比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轮进行。

(一)预赛

1.由各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预赛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各县(市、区)原则上均应独立组织进行预赛,如辖区内学校数较少无法独立组织初赛,也可和其他县(市、区)联合组织预赛;

3.各县(市、区)初赛时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应安排人员到比赛现场巡视,记录比赛组织情况。

(二)复赛

1.由各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复赛方案、命题并组织实施。

2.各市参加复赛的总人数应不少于30人,参赛人员可包括:各县(市、区)经由初赛选拔推荐的教师、市直学校的教师、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的教师,具体人员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

3.各市应至少在复赛前一周将比赛时间上报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装备中心”),由省装备中心安排人员到比赛现场巡视,未提前通知省装备中心而举办的复赛结果无效。

4.各市在复赛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加复赛的人员、成绩、试题及评分标准等材料报省装备中心。

(三)决赛

1.由省装备中心负责制定决赛方案、命题并组织实施;

2.每市推荐4名教师参加决赛。

五、奖项设立

(一)个人奖

按决赛中个人总分排名设一等奖20名,其余为二等奖。

(二)团体奖

按决赛中各市团体总分排名,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

六、时间安排

(一)20161015日前各市完成复赛,上报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

(二)201612月中旬前完成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3

江苏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教师实践教学

比赛方案

一、比赛目的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4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地立德树人实践育人教育功能,加快基地教师的能力提升,发挥全省基地教育教学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特举办全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教师实践教学比赛。

二、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在职在岗教师(兼职教师除外)。

基地在职在岗教师不满20人的,推荐1人参赛;基地在职在岗教师20人(含20人)以上的,推荐2人参赛(每单位不得超过2人)。

三、比赛内容

依照教育部2013年颁布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活动指南》关于基地课程四大领域分类,2016年基地教师实践教学比赛内容确定为科技活动类的活动项目设计、说课、课例点评三方面。

四、比赛方法

1.预赛

预赛主题、时间由本次比赛组委会确定。比赛选手要根据比赛组委会提出的有关科技活动项目命题,提交活动项目设计、20分钟的教学视频各一份。

本次比赛组委会组织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对所有参赛选手的活动项目设计及教学视频分别评比打分,并按照选手的实际得分确定进入决赛的名单。

2.决赛

决赛由本次比赛组委会组织实施。

决赛内容范围:科技活动类项目。比赛命题由比赛组委会确定并于比赛当时公布。比赛形式分别是科技活动项目设计、说课、课例点评。

比赛时间:活动项目设计90分钟;说课(说活动项目设计)10分钟;课例点评60分钟。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一等奖占参加决赛选手的20%,二等奖占参加决赛选手的30%,三等奖占参加决赛选手的50%

六、比赛时间

1201610月底前完成预赛。

2201611月底前完成决赛。

比赛具体安排、相关规程及评分标准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