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基础教育装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省教育厅中心工作,以基础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装备标准为引领,以项目推动为抓手,以装备创新发展为动力,积极推行“标准+特色”装备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装备对教育的支撑、引领、重构和服务作用。
一、全面推动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研制《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细则》,协调、指导各地开展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二、开展《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修订工作。组建专家组对现行《标准》进行修订,初步形成“十三五”版《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试点应用与研究工作。举办教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试点应用与研究成果交流会。
四、启动基于课程的创新实验室建设工作。通过征集、遴选、评选活动等编制江苏省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优秀案例成果集。
五、设立“十三五”基础教育装备研究专项课题,围绕教育装备各个层面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六、开展第二期全省教育装备管理系统骨干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教育装备管理人员队伍专业素质。
七、配合厅督导室做好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督导回访工作。
八、组建江苏省教育装备工作咨询委员会,开展教育装备工作咨询活动,提高教育装备工作决策水平;组建江苏省教育装备专家委员会,开展教育装备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九、完善江苏省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注重发挥管理和服务两大功能,为全省中小学教育装备建、配、管、用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十、开展促进教育装备使用系列活动。举办全省小学科学实验教学技能比赛和中学(初、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学说课比赛,组织参加第九届(东方教具杯)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相关活动。
十二、继续做好省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