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苏教备〔2015〕1号)精神,在各地自主创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省级专家检查验收、省教育厅审定并公示,确定南京市建邺区等10个县(市、区)为首批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现予公布(具体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加大经费投入,指导支持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形成积极创造条件争创示范县(市、区)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各地要以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装备工作,促进装备“建、配、管、用”协调发展,积极推行“标准+特色”装备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区域教育装备均衡、创新发展水平。
三、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总结提炼创建工作成功经验,形成可学习借鉴的装备示范性工作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创建成果共享,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把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首批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名单
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首批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名单
南京市建邺区
无锡市滨湖区
徐州市云龙区
常州市金坛区
张家港市
如东县
东海县
淮安市清江浦区
东台市
镇江市润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