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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省配保教设备配送和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2010-12-30 09:30:30 浏览:() 字号:

(苏教办合〔20095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

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省配保教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完成,集成配送和质量监控工作将全面展开。根据合同规定,所采购保教设备将于年底前陆续到达项目幼儿园,为使采购到货的保教设备保质、保量,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确定由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相关配送、质量监控、后期服务等协调事宜,请各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予以配合。部分省配保教设备将送货到省辖市,全省在苏北5市、苏中3市和苏南的镇江市分设9个收货点,集中验收配送。

二、送货和安装到园的设备由项目园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地验收、质量监控。各地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项目园的园长要参与本园验收、质控的整个过程。验收产品的样品式样、规格型号、《技术规范》请在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浏览。各市要加强对县级验收和质控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各级负责验收和质控工作的人员及其项目园的园长要对验收的产品提前熟悉了解,做到胸中有数。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将组织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三、各设立收货点的市须提前做好仓储及验货准备,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具体过程为:根据供货清单对省配保教设备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对于产品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并认真填写收货单,收货单一式三份,省、市、供应商各执一份。所有货物验收完毕,由市装备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发到各项目园,省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四、经验收的保教设备在使用前,各幼儿园必须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查验,做好日常的维护与保养,延长保教设备的使用寿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保教设备,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问题,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五、这次到货保教设备的配送和质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及有关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力争省配保教设备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尽早配送到每一所项目幼儿园。

六、各地要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组织质量验收和监控工作,要严格对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细化验收和监控的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完善责任人核签档案,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请将本市这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报送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联系人:夏虹,联系电话:025-83335186;李箕云,联系电话:025-83335187)。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