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合格幼儿园政策推动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教育“两项工程”和中央扶持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知

2010-12-30 09:30:07 浏览:() 字号:

(苏教办合〔20094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一阶段,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教育“两项工程”建  设现场推进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推进工程建设,全省农村教育“两项工程”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有90%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开工或竣工。但是,目前仍有少部分工程项目起步较晚,进展迟缓。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教育“两项工程”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教育“两项工程”分片联系责任人制度和督查制度的通知》(苏教办合[2009] 2号)精神,近期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对部分市、县(市、区)农村教育“两项工程”和初中工程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2起至月底,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相关市、县(市、区)联系确定。每组督查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徐州市、泰州市,主要督查徐州市的沛县、邳州市新沂市,泰州市的兴化市。

第二组:淮安市、宿迁市,主要督查淮安市的涟水县、盱眙县,宿迁市的宿豫区、沭阳县。

第三组:盐城市、扬州市,主要督查盐城市的阜宁县、响水县,扬州市的高邮市、宝应县。

第四组:连云港市、南通市,王要督查连云港市赣榆县、东海县,南通市通州市、如东县。

三、具体要求:

省督查组采取听取市、县(市、区)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现场等方法,重点督查未开工项目的进展情况,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有关市、县(市、区)要将工程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做好相关接待和联络协调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合格办顾春明、谭海波,联系电话:0258333558383335591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