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财〔2009〕11号
有关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09年,我省将继续推进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为做好农村幼儿园专用设备器材等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评审活动的公正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请你市推荐评审专业人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
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幼儿园园长、教师或幼儿教育教研员若干名(具体名额见附件二)
二、评审专业人员条件
(一)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节年厂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文化程度,小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幼儿园教育专用设备情况;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六)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评审专业人员条件的离退休人员,也可推荐。
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并认真填写《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业人员资格申请登记表》(或到www.ccgp-jiangsu.gov.cn下载)有关内容,并贴好照片,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5月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申报江苏省幼儿园专用设备政府采购评审的专业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个人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常青、夏虹,联系电话:83335713、83335186)
附件:1.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业人员资格申请登记表(略)
2.专家名额分配表(略)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