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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教育“两项工程”分片联系责任人制度和督查制度的通知

2010-12-30 09:22:11 浏览:() 字号:

(苏教办合〔20092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确保今年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和农村合格幼儿园工程(以下简称“两项工程”)建设任务如期按质完成,切实加强对“两项工程”建设的督查和指导,经研究,决定建立“两项工程”分片联系责任人制度和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两项工程”分片联系责任人制度,由省教育厅合格办成员每2人为1个工作组,分别联系12个市,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沈九林、季美香,负责联系徐州市7县(市、区);

第二组:陈峥嵘、李国荣,负责联系淮安市(7县、区)和扬州市(2县、市),共9县(市、区);

第三组:陆岳新、刘益刚,负责联系连云港市(5县、区)和泰州市(1+3市),共9县(市、区);

第四组:韩叶祥、谭海波,负责联系盐城市9县(市、区);

第五组:赵桂丽、顾春明,负责联系宿迁市(5县、区)和南通市(3县、市),共8县(市、区)。

分片联系责任人要统筹安排,集中精力,保证每月2次以上赴责任区调研、督查和指导,切实做好责任区“两项工程”的推进工作。与此同时,分片联系责任人要定期向教育厅汇总报告责任区“两项工程”的建设进度、典型经验和工作情况。

二、建立“两项工程”督查制度,省教育厅将根据“两项工程”的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县(市、区)和项目学校(幼儿园)进行调研和督查,积极推动“两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督查制度的具体要求是:

1、重点督查和指导“两项工程”建设的规划、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地方资金落实和省补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大力推进“两项工程”的建设;

2、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帮助地方和学校解决“两项工程”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3、发现和培育各地“两项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各市、有关县(市、区)也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抓紧建立相应的分片联系责任人制度和督查制度,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我省“两项工程”的建设,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各地建立制度的有关情况,请报省教育厅,联系人:刘益刚  电话:025—83335503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