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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教育“两项工程”建设周报制度的通知

2010-12-30 09:21:44 浏览:() 字号:

(苏教办合〔20091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

从今年起,全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与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以下简称“两项工程”)建设将进入全面攻坚阶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着力抓好10件实事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年内保质保量完成39个县(市、区)农村初中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和苏北、苏中1000所左右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合格园工程建设任务,我厅与省财政厅商量,决定建立“两项工程”建设周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项工程”建设周报从20092月起开始实行。报送时间为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之前。凡有“两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县(市、区)都须将“两项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按时报送省教育厅,同时抄报市教育局。报送材料须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出。

二、“两项工程”建设周报的报送内容:①“两项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情况;②工程项目启动情况(包括立项、设计、招投标的进展);③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包括开工、在建与竣工工程项目数及其建筑面积等);④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包括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及验收等);⑤工程经费安排落实情况(包括工程经费投入、县级经费的到位情况等);⑥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及典型案例。

三、“两项工程”建设周报的主要形式:以文字和报表为主,文字一般在500字左右。也可适当报送部分工程建设图片、典型案例、视频资料。

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报送的“两项工程”建设情况,定期统计汇总,编发简报,上报省委、省政府,并通报各地,积极推动“两项工程”建设。

四、“两项工程”建设周报要明确一位信息员专门负责,请各有关市、县(市、区)于210日前将负责周报的信息员名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省教育厅合格办。联系人:顾春明,联系电话:02583335583,电子信箱:gcm403@163.com.

二○○九年二月五日